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拓展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建设能力及标志性成果培育凝炼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暑期举办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校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6月28日-6月30日
第二阶段:8月28日-8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向各单位提出请假申请,各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处核准。
2.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要利用暑期,认真思考谋划新学年专业建设思路与计划,并组织团队成员研讨并设计完善专业展示活动方案及新学年专业建设计划,相关材料(PPT)于8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人事处联系。
教务处 人事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