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3    点击数:

各班、团支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以下简称一次“推优”)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推优”条件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强烈愿望,能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主动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且本人已正式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2.踊跃参加学校、学院(部门)、班团集体活动,热心服务,乐于助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基础。原则要求参与民调人数达班级总数的80%,同意票超过有效票60%以上。

3.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军训期间表现突出,无违纪记录和纪律处分。

4.综合素质良好,德才兼备,工作突出,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5.模范遵守学院公寓管理有关规定,公寓检查无不达标记录。

6.无恶意拖欠学费情况。

二、推荐办法:

1.各班团支部在班主任指导下根据“推优”条件民主推荐,17级各班级按5%的比例推荐,18级各班级按15%的比例推荐。获校学风示范班班、五四红旗团支部、军训先进集体的班级可增加2人,获军训内务优秀寝室可增加1人。院团委按学生干部人数的20%进行推荐。

2.各班级团支部将附件1《护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一次“推优”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于9月27日前上报团委章佳银老师处。

三、推荐要求:

1.请各级团学组织高度重视一次推优工作,广泛宣传,民主推荐,严格审查,确保推荐团员符合要求,保证质量。

2.团委根据推荐条件严格审查报名结果,对于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推荐资格,推荐组织不补名额。

特此通知。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