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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

护理学院学生公寓检查制度和标准

发布时间:2017-09-17    点击数:

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有清扫并保持公寓整洁卫生的义务,要做到“干净、整齐、美观大方”,学生寝室公寓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以下学生寝室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一、寝室卫生要求

1.个人卫生方面

1)保持科学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涤床上用品及个人衣物。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2.寝室室内卫生方面

1)勤扫(每天清扫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烟蒂等。)、勤擦(及时擦拭门窗、家具及用品,做到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勤通风(及时给房间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墙面:做到“三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拉电线和网线。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4)书桌:书籍物品摆放有序、整齐雅观,书统一立放。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

6)保持厕所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做到便后放水冲洗,保持便池无污垢。

7)洗漱台:脸盆摆放整齐,牙杯、牙刷、毛巾等洗漱用品排列有序,台面无积水。

8)室内垃圾做到一天一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9)寝室内卫生无死角。

3、公共卫生方面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严禁将室内垃圾扫到走廊。

2)不向窗外扔垃圾、泼水。

3)保持走廊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4、寝室值日要求

寝室内卫生由该寝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在寝室长得带领下,实行轮流值日制度。职责如下:

1)按寝室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寝室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寝室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二、检查与公布

1、检查人员:学院宿管部及每班推荐2名学生。

2、检查要求

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每周周二、周四、周日晚为三次定期检查,由学院宿管部做好登记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告。

寝室检查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附表1中2个×以上为不达标,被子未叠或存在私拉乱接的寝室,直接视为不达标。

各检查人员应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切实做好安全、考勤、卫生等项目,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3、检查内容

1)寝室卫生检查

按要求检查寝室学生个人卫生,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方面。

2)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为:

①电器、电线、开关等是否完好,有无损坏、漏电现象。宿舍内有无使用违禁电器、私拉电源、拆修电器现象。 .

②有无存放、藏匿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物品现象。严厉查处寝室内点蜡烛的行为。

③是否存在恃强凌弱、打架斗殴、威胁同学等危及学生人身安全方面的情况。

④预防、查处偷盗行为,以维护学生个人及学校财物的安全。

⑤有无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现象。

⑥其他方面的安全检查。

三、 奖励与处罚

1.免检寝室:寝室连续8周卫生检查成绩均为达标的寝室为本学期定期检查免检寝室,免检寝室的学生卫生成绩均记为达标。如免检寝室在不定期检查中未达标,则立即取消免检资格。

2.连续两学期内卫生成绩均达标的寝室,方可参加我校个人综合奖励评定,具体范围:各类综合奖学金、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文体标兵等;连续两学期内班级文明寝室达标率在全院平均达标率以上,方可参加我校团体综合评定,具体范围:五四红旗团支部、学风示范班。

3.寝室达标方可推优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