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学工在线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6    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届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院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我院共有11个名额。各班可推选人数不超过3人,各班主任对推荐学生进行“2+1”先后排序,学生科将对各班排名末位的学生进行年级排序,最终评选出11个学生。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毕业前一学年的学生记实量化测评排名位于班级前40%。

3.在校期间曾获得以下荣誉或奖项2次(项)以上,师生反映良好:

①校级及以上一、二等奖学金;

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其他相当奖项。

4.市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

四、工作安排

1.请各班组建本班评定小组,根据参评条件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3月8日前按推荐顺序填写《护理学院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发至学生科章佳银老师邮箱(zhangjy@sxvtc.com)。

2.学院将成立评定小组,根据参评条件的相关规定组织复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在3月10日前登录学工系统,申报并填写《绍兴市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生科将对符合条件者公示并报学生处审批。

3.学校评选委员会将对推荐人员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学校将于4月初将2020届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报送绍兴市教育局。


护理学院学生科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