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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点击数: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团绍职院〔20211号)要求,定于3月17日对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校级和院级项目工作开展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项目开展;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二、中期检查参与人员

各项目指导老师、项目负责人及全体成员成员多于10人的项目,只需10位成员参加

三、检查形式

材料审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

1.材料审查: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内容进行相关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结果形成《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项目开展照片至少3张

2.现场审查:

1)汇报内容: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2)汇报时间:3月1715:15

3)汇报地点:至诚楼307

4)汇报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汇报,每人不超过5分钟,以现场演示(表演)为主,可配以视频、照片、实物等形式辅助进行。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工作,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项目指导老师请做好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并一同出席项目的中期检查。

3.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不违背原申报内容的前提下,如需对项目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应由院团委审查同意批准。

4.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院视实际情况,对此类项目进行重新整理、中止、追回经费。

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组主要成员)长期未在学校或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或由于项目组内部原因,已无法进行的项目;逾期不递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交由指导老师审查后,于3月1512:00前将电子稿发送权益部负责人1652838943@qq.com。

 

附件:

1.《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撰写要求

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撰写要求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

                               20213月3


附件1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撰写要求

 

一、标题

报告标题名为: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字体要求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正文

正文应包含以下几块内容:

本学年项目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包括院级项目开展情况、项目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

(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下阶段项目工作安排。

格式要求: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内容为仿宋_GB2312,三号,全文段落固定值28磅。


附件 2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撰写要求

 

一、标题

报告标题名为: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字体要求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正文

正文应包含以下几块内容:

校级项目开展情况(包括初期成果、未完成工作、中期计划完成工作、项目经费开支情况等);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下阶段具体工作安排。

格式要求: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内容为仿宋_GB2312,三号,全文段落固定值 28 磅。